四、检查方式
1.听取汇报,查阅资料。各检查组要认真听取所在地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和煤矿安全生产培训管理部门有关安全生产培训情况汇报,查阅培训工作制度、计划、记录和考核等相关材料。
2.突出重点,随机抽查。各检查组要按照检查内容,采取针对性检查与现场抽查相结合的方式,深入重点地区、重点行业和重点企业进行全面检查,特别是对附表中所列的内容进行重点检查,并认真填写。总局和国家煤矿安监局组织的检查组在每个省至少应选择2个市(地)、2个县(区)和部分企业进行检查。
3.实地座谈,现场考核。各检查组通过与企业、从业人员及培训机构负责人座谈的方式,听取培训现状、取得的实效和存在的问题等情况。采取现场提问、考核、问答等方式,考核从业人员尤其是农民工的安全知识掌握情况,检查培训的质量与效果。
4.督促整改,推动工作。各检查组要把专项检查与执法结合起来,及时发现安全生产培训中的突出问题,提出对策建议和整改措施,督促各地和企业切实解决问题。对不按规定进行安全生产培训、没有取得相应资格证或无证上岗的,要依法严肃处理。同时,要注重发现和总结各地安全生产培训工作的成功经验和有效做法,进一步推动安全生产培训工作上新水平。
五、有关要求
1.检查人员要认真学习领会中央领导同志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重要指示精神,熟悉和掌握安全生产培训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明确要求和任务分工,确保检查取得实效。
2.各检查组要依照相关法律法规,严格对被检查地区安全生产培训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做到严肃认真、铁面无私,不走过场、不敷衍了事。检查结束后,要与被检查当地政府有关主管部门交换意见。
3.各检查组要廉洁自律、轻车简从,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执法“九条纪律”、安全中介机构监管“双五条规定”和安全生产检查“六条禁令”等有关纪律要求。
4.各省级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和煤矿安全生产培训管理部门要高度重视这次专项检查,检查工作结束后,要以省(区、市)为单位形成检查报告,并于9月30日前分别报送总局人事司和国家煤矿安监局行管司。检查报告要内容详实,有数据、有实例。
附件:1.煤矿安全生产培训专项检查工作方案(略)
2.安全监管监察人员培训统计表(略)
3.企业“三项岗位”人员安全生产培训统计表(略)
4.企业农民工安全生产培训统计表(略)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办公厅